1月11日,参加宁夏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的人大代表马燕在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关于在有条件、有场地的公共活动场所及居住小区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并加强健身器材管理的建议。
马燕是银川市兴庆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自治区政府在不久前印发的《宁夏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切实强化青少年体育,办好各类体育学校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尽管如此,在青少年和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健身、活动方面仍然存在硬件设施滞后的情况。此前,她对银川市许多新建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目前,银川的新建小区基本都建有社区活动室、老年人活动中心等供居民健身、锻炼的场所。这些活动场所安装的器材多适用于中青年或老年人,没有少儿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可以锻炼的器材,部分器材明确标注不适于儿童。而少儿处于易动年龄段,要想运动只能到公园或商场收费较高的‘儿童乐园’进行。这与全民健身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的提法是有悖的。”马燕说。
为此,她建议在有条件的小区广场、小公园空地、远离马路的安全空地等公共场所安装适用于儿童活动、锻炼的器材,如儿童游乐器材、儿童滑梯、摇椅、秋千、活动桌椅等,供儿童免费使用;在小区健身器材附近增加安全标志,安放提示午休时间、切勿扰民等温馨指示牌。